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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内江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内江市2008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动态
市中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重视,强化监管。一是召开了全区食品监管暨网络培训工作会;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4000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超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台次,查缴不合格肉类食品46公斤、腌腊制品32公斤、水产品40公斤,查处无证经营户25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件,罚款1350元;四是积极探索案件委托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违规案件,采取由区食安办下委托书、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案件处理结果回复的形式进行案件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东兴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落实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与29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散发相关宣传资料4600份;三是积极开展了抗震救灾、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辖区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派人驻厂监督,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共出动执法人员1893人次、执法车辆284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5户(次),食品经营户3055户(次),食品超市69家(次),食品集贸市场139个(次),城区屠宰中心27个,农贸市场76个,卫生监督1138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小吃店5家,采集食品样品41个,抽建合格37个,合格率90.24%。
隆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重视,措施到位。一是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二是在去年全县18个乡镇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基础上,全县365个行政村和44个社区也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基本建成;三是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3月,隆昌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局验收,受到检查组一致好评,并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牵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868人次,车辆210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户,食品经营企业1886户、农贸市场10户、23所学校食堂,查处违法案件72件,货值金额6.4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8户,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制作播出了《鹅江话题》电视专题片6期,电视公益广告5000余条,开通了“隆昌食品安全信息网”,并作为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一个重要板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年画2万份、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1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20万条、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等方式;五是突出重点、抓特色,制定和明确食品安全示范镇的综合评价标准,确定金鹅镇等9个乡镇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资中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狠抓源头,监管有力。一是以落实好区域监管责任制、分级分类管理制和三员四定方案等制度为突破口,开展了对生产基地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的监测和产地环境检测与保护工作,把好食品生产添加剂、原材料进货、产品出货等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关口,保证食品质量;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三是牵头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864人次,车辆417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1568家,餐饮企业(店)329家,学校学生食堂26家(次)。
威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强化整治,成效明显。一是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制订了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是认真搞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四是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七大类进行了认真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290人次,执法车辆48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56家次,食品经营企业14083家次,检测食品100批次,销毁变质食品558公斤,责令改正478户,立案查处23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002元,有效打击了制假售假行为,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内江食药局:扎实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认真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1次,联络员会议2次,及时下发了《内江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二是牵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两考期间以及抗震救灾期间、奥运食品等专项整治4次,下发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文件4个,5月13日,在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对不法生产销售的行为跟踪报道;三是顺利通过了国家局对隆昌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第一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全市111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成立率达100%,90%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各县(区)各级网络覆盖率达到75%以上;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抓好《内江食品安全网》的建设,各县(区)、各单位均确定1名兼职信息员,截止目前,完成政务信息省局14条,市政府门户网站16条,市局12条,编辑食品安全信息5期、食品监测信息2期,认真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散发食品安全科普资料和食品知识小手册26380份,增强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市农业局:强化监测,提高产品质量。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建立了1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5个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购置96台(件)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24名专兼职检验检测人员,基本具备了开展正常检验检测的能力和条件;二是在抓源头上,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投入品推荐制度;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抗震救灾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出动检查人员980人次,执法车辆76台次,共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场130个,检查农资经营网点2823家,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148个,检查超市36家。
市粮食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一是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也分别建立相应的机构;二是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内江市粮食局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与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签订责任书;三是建立粮油质量监管报告制度和供应粮油来源及粮油质量管理档案,确保供应地震灾区军民的救灾粮质量安全;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到16户国有企业、20户非国有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行政执法中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内江质监局:认真抽检,强化整治。一是重点开展四次专项检查,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执法车辆140余台次,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360余家,积极开展救灾食品专项抽查109个批次,合格率97%,从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稳定了市场价格;二是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对全市给灾区提供救灾食品的安徽新锦丰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四川省内江市威宝食品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内江直属库等12家食品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管员,并对全市16家饮用水和1家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抽查,批次合格率为100%,建立救灾食品监管绿色通道,对明确为救灾的食品实施免费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救灾食品质量;三是帮扶、指导2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14家企业的变更、增项、换证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川南片区规范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
内江市工商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一是重心下移,对县城以下各类市场以及乡村食杂店进行监管,对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上半年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510户;二是加强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对桶装水、方便面等六个品种共计115个批次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红盾信息网对加强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宣传报告;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7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1068 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1517户/次,检查各类市场606个/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510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88件,案值16.015万元,共处罚款31.17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
市卫生局:制定计划,加强宣传。一是及时制定食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二是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四是深化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市3165家各类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确保了全市餐饮消费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100%,无证查处率100%,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00%;五是加强饮用水监测,“5.12”汶川地震灾情发生后,卫生部门组织疾控机构对全市饮用水进行饮用水卫生动态监测,共监测出厂水末梢水46件,其中水质常规指标分析4件,监测桶装水23件。
市教育局: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一是会同卫生部门对市直属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36所大专及中小学校的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情况,42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情况,通过检查,规范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护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二是认真做好高、中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对全市高考考生食宿点进行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市高、中考顺利进行,高、中考期间,全市无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市水产渔政局:制定方案,强化检查。一是强化水产品投入品的药残抽查,落实养殖场(站)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二是加强普查和抽查,对全市4个品种(鲤鱼、鲫鱼、草鱼、斑点叉尾鮰)进行抽查,开展了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药残专项检测,对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全面进行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养殖场(站)、基地、养殖户68个,查处违法案件2起。
分送:利民书记、成鸣市长、光伟副市长,仕平副秘书长、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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